北京理工大学在职工程博士
非全定向招生简章
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相关招考信息如下:
报考条件
◆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约定的在职人员考生,需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
◆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招生计划的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并应为承担国家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重点型号、重大工程等项目的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研究和技术管理工作的骨干人员,或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程技术骨干。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含)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备相应的外语能力且有相关证明。
②已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
招生专业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招生专业如下:
机械工程
报名方式
邮件报名:
考生需把《北京理工大学博士专项计划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发送至对应学院招生老师邮箱。
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
考生须将相关材料邮寄或送至对应学院博士招生办公室。招生学院按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通过审查并准考的名单进行公示。
网上报名:
按要求和学校公布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200元,网报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选拔方式
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面试等工作或将全部采取线上及远程网络视频形式开展,面试平台选用学信网远程面试平台+腾讯会议(备用)。具体安排请咨询各招生学院。
招生学院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综合表现、政审情况确定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进行公示。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订相应定向就业协议书,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学校原则上每年7月发录取通知书,9月入学报到。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2、总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的总成绩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
*所有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将在入学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培养与学位授予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按照《北京理工大学工程博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工程博士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不超过6年。
◆学习期满,完成培养环节所有要求,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工程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颁发工程博士毕业证,并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证。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学费:第一学年4万元/人,第二学年及以后基本学制内每年2万元/人。
*费用供参考,具体以学校最新公布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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