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为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大学。其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1937年“七七”事变后,国立北平师范大学与同时西迁的国立北平大学、北洋工学院共同组成西北联合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整体改组为西北联合大学下设的教育学院,改为师范学院。1939年西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独立设置,改称国立西北师范学院,1941年迁往兰州。抗日战争胜利后,国立西北师范学院继续在兰州办学。同时,恢复北平师范大学(现北京师范大学)。
1958年前学校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6所重点高师院校之一,1958年划归甘肃省领导,改称甘肃师范大学。1981年复名为西北师范学院。1988年更名为西北师范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是国务院首批确定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现有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数学、化学、物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地理学、心理学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化学、地理学、生物学、美术学等10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和教育博士
1个专业博士授权类别,31个一级学科硕士。
同等学力申硕
符合条件的学员,可以按照《西北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申请授予西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
招生专业
学院: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一级学科:公共管理
二级学科:行政管理
授予学位:管理学
报名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工作三年以上。
2)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3)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学习安排
课程设置:
参照相应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习方式:
本校提供网络学习平台和集中面授。
证书颁发
学员修完所申请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西北师范大学颁发的项目结业证书或成绩证明。
学习费用
报名费:
2000元
学费:
30000元(含国考辅导)
论文指导费:
8000元(按当年收费标准缴纳,毕业前缴纳给学校)
*费用供参考,请以学校最新公布数据为准。
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须由本人向我校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自本简章发布到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西北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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